Q1 政府是否有對設置者或銀行提供補助?
A:國內已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由經濟部能源局制訂再生能源固定收購電價制度
(躉購制度,Feed-in Tariff),提供固定優惠費率,保障收購再生能源電能達 20 年,其
作法已包含設備補助之精神。
目前部分直轄市、縣(市)政府則自主編列預算、提供設備補助。
註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全數採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範之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且適用 年公告
之完工上限費率者,其電能躉購費率按規定之費率加成 。
註 :為鼓勵北部地區 包含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宜蘭縣及花蓮縣 設置太陽光電,其電能躉購費率加成百分之十五。


Q2 屋頂可裝設多少太陽能設備?
A:如屋頂無任何其他遮蔽物,裝設 1KW 的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則需要約三坪(工廠)、
二坪(住家)的設置面積,且需扣除維修及清洗步道。


Q3 使用轉換效率較高的模組,是否相同容量下系統的發電量較高?
A:模組的轉換效率係指在標準測試條件下,輸出電功率與輸入日照功率(日照強度乘以
模組面積),代表單位面積下模組輸出功率之能力。在相同系統容量條件下,模組的轉換
效率高低與系統發電量高低並無直接關係;使用較高轉換效率模組的系統,其安裝模組所
用的面積會較少。


Q4 安裝太陽能系統是否能在台電斷電後仍有電可以使用?
A:目前常見的太陽能系統為併網類型,與獨立型太陽能系統並不相同,併網太陽能系統
在台電斷電後無法繼續使用電力。
獨立型系統需加裝儲電裝置(儲能電池與控制設備),與併網型並不相同。


Q5 設置廠址若有漏水疑慮,該如何處理?
A:太陽光電備建置完成後,設置場址範圍內若發生漏水情事,且可歸責於廠商,概由廠
商負責。


Q6 太陽能光電設備也可以買產險?
A:太陽能光電系統安裝後有產物保險做保障,如因颱風使太陽能面板造成人員及車禍問
題,由保險公司進行處理。


Q7 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一、設置於建築物屋頂或露臺,其高度自屋頂面或露臺面起算四點五公尺以下。
二、設置於屋頂突出物,其高度自屋頂突出物面起算一點五公尺以下。
三、設置於地面,其高度自地面起算四點五公尺以下。

如有違章建築者,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其
適用類型如下:
一、結構分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分立。
二、結構共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共構。
三、設備安裝型(非屬建築行為):太陽光電設備直接安裝於既存違章建築屋頂上。
若您不清楚以上這些標準,我們會於現勘時幫您確認好。


Q8 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鐵皮屋)可以設置嗎?
只要其「設置類型」、「設置場址」與「不影響公共安全且不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並取得「違章建築諮詢表」後,應檢附該「違章建築諮詢表」、「使用執照」以及「建物登記謄本」(若無建物登記謄本,得以使用執照暫代),及其他應檢附之文件,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備案。


Q9 文件辦理時間及工期需多久時間?
A:政作業時間約需 1~3 個月,一般包含下列流程:
(1)併聯審查(台電公司):確認併聯可行性與併聯點,以利後續施工參考。
(2)同意備案(能源局):確認並統計國內整體設置容量及地點等資訊。
(3)簽訂購售電契約(台電公司):確保設置者之購電權利。
(4)施工作業(設置單位):自行辦理施工作業或委託專業人士辦理。
(5)併聯試運轉(台電公司):系統開始供電及計價。
(6)設備登記(能源局):完成發電系統之行政作業。
住家型實際施工作業天 5-10 天。
工廠型 99KW 以上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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